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

洪慈庸真是心力交瘁啊........

軍檢妳不信,
 
好!我們換桃檢,
這可是妳要求的,
桃檢說是線路老舊,
好!妳又不信桃檢,
妳是想怎樣?
 
軍審妳不信,
好!我們再為了妳移出軍審,改為司法調查,
好!妳現在又憂心司法,
會輕縱一干嫌疑人!
 
我來幫妳解釋妳的質疑...
 
殺人抵命!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幼童王昊慘死成那樣,
可判決的結果...
居然要全國納稅人...
養那殺人的王八羔子!
還要養他一輩子?!
如此司法判決結果,
現在妳擔憂害妳弟弟的人,
會被司法輕縱,情有可原!
 
今天,所有人,
包括一直支持妳的人,
所看到的洪慈庸,
是自我矛盾的洪慈庸,
也弄得全國人民,著跟妳矛盾,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
沒人這樣玩的!
 
陳揮文說妳把事情弄太over
我被網軍肉搜在ptt的文章,
那是十天前的事,結果被罵被咒,
當時的氛圍,我確實是不長眼!
 
十天過去了,全國上下都配合妳,
要這就給這,要那便給那,
余求予求....
 
妳媽媽說懷疑家裡被監聽,當面告御狀,
好!警力立馬動員來保護妳家,
結果妳們又認為警方動作太大,
監聽者早聞風暫避,
於是又合理的懷疑警方...
是否故意提示監聽者快閃?
 
請問妳一家人到底在想什麼?
建議妳們先冷靜冷靜,去看個醫生,
檢查是否有迫害妄想症?!
還是其他什麼精神上問題?

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全台灣識字的人....都應該看完這文章.......



全台灣識字的人....
都應該看完這文章.......
看完後再參加凱道白衫集會.....
這樣您我就不是微生物.....
而是實實在在寫下台灣歷史的大人物......

文章原址....
據聞洪仲丘一案,亦有存在這樣的聲音

轉載原文內容....
 
批踢踢實業坊   看板《HatePolitics
作者shaofuchen (Shao)
標題[轉錄]據聞洪仲丘一案,亦有存在這樣的聲音

時間Sat Aug  3 01:53:40 2013

先前貼八卦版瞬間被刪除(補貼之後似乎暫時存活的樣子),看了噓文的推薦,因此到這邊分享文章如下,由於不熟悉PTT的操作,希望不至於因為一點小疏失而又被刪除文章,

僅分享如下:
 
 姑且不論唐湘龍在716日的言論是否與其729日的言論有所砥觸,但是我贊成唐文中每
一段的論述,尤其對於:「我太懦弱了。我噤聲多日。」這句,我深有同感。

我也太懦弱了!當然,我的言論不足以影響任何人或事,但是以往對於近來臺灣普遍的雅各賓黨式的群眾運動,我都會很迅速地做出明確的抵制言論。

這一次,我到729日才下定決心,抵制臺灣的雅各賓黨徒,而且更讓我羞愧的是,我的
決心不是自發的良心和正義,而是因為別人的言論告訴我,我不可以泯滅良心良知良能,
繼續噤聲下去。

雅各賓主義已經是臺灣社會的一大毒瘤,散播著仇恨的種子。

18世紀末,雅各賓黨徒以自由和愛國之民,挑動一部份巴黎人民的情緒,渲染至巴黎的大
部份民眾,行使全民公審、全民判決。

其做法分三步驟:

一、 宣讀者大聲宣讀受刑者一干罪狀(請注意,此人已綁在斷頭臺上了);

二、 宣讀者大聲問臺下的群眾,受刑者是否有罪。群眾高喊:有罪。再問,此人是不是
當殺?群眾高喊:該殺(通常綁在斷頭臺上的人也不想回應了);

三、 宣讀者就回頭對受刑者說:對不起啦,這是全民的意見,所以你去死吧(請注意,
所謂的全民公審/判決,絕對不是真正的全民,只是在斷頭臺下的一群歇斯底里的民眾)


雖然雅各賓黨的領導人羅伯斯比最後也被送上斷頭臺,在斷頭臺下喊著砍下羅伯斯比的人
頭,正是雅各賓黨統制的兩年間,反覆高喊著砍下反革命人頭的群眾(他們每次都站在斷
頭臺下)。一個個人民只是隱藏在群眾之中,享受著斷頭臺砍下人頭的血腥和快感,他們
與羅伯斯比一樣有罪(當然我不認為嚴重到被送上斷頭臺的程度)。平心而論,羅伯斯比
的人頭只是這些人民的共業,而可笑的是,在臺下的群眾還沒有發反省到這一點。

但是也要說句公道話,維各賓黨也做出了許多重大的貢獻,諸如:教育普及至農民、開放
新教、放棄海外殖民地和廢除奴隸制度。但是這些短暫改革只印證了極端政治引導的改革
,永遠無濟於事。


以下進入臺灣的實例。


憲法的存在,不只是為了制衡政府有可能會過度擴張其權力,同也也為了制衡人民過度擴
張其權力。所有的民意,都要被法律約束,就是算全國百分之一百的人民,不論有沒有投
票權的人民都同意(請注意,這是近乎不可能的事),還是要被法律約束。

而自以為民意無上的群眾或許可以修改憲法,但是也要經過重重困難的手續。先要說服足
夠人數的民意代表(或是自己選上民意代表),然後經過高門檻的出席和同意人數,才可
以修改憲法。但是不要以為這樣一來,憲法就像小姑娘一樣可以任人民擺佈,因為人類文
明已進入21世紀,有些原則,不論再高的民意也不能挑戰,這就是「法治國」、「無罪推
定」、「罪刑法定主義」。

但是如今的臺灣群眾,似乎認為這三項原則必須屈服於民意。所以我到底比較擔心濫權的
政府,還是濫權的人民?就學歷史的我而言,我的答案是:經過了一百多年(中國政府進
入憲體辯論是從1906年開始)防止政府濫權的過程,我現在覺得濫權的群眾更可怕。加上
網路的發達、臺灣的狹小和媒體(特別是電視)的水準,使得群眾濫權變成臺灣社會現有
的三大問題(學者、立委和媒體)外,新興的第四大問題。


以下進入洪仲丘案,先說洪仲丘入禁閉室的原因。


(行文至此,我想了大概十分鐘,我是否應該不能免俗地說一句,我很同情洪家的感受或
我也理解洪家的悲憤?但是我決定不要。因為我要論述的問題,和洪家感受完全無關;我
是學歷史的,更不相信「人死為大」這種說法,因為我評論的人,百分之九十九已經死了


事實就是洪仲丘攜帶照相手機和USB記憶體進了營區,這就是違反規定(請注意,紐承澤
事件發生不久),不論他再幾天退伍,拿軍人身份證一天,他就是軍人,就要受《陸海空
軍刑法》的約束。先不要臆測洪仲丘攜帶照相手機和記憶體入營區的動機。我只想問:難
道買一隻沒照相功能的手機很難嗎(Pchome Shopping上面一隻兩千不到,下士薪水一萬
多)?

我服兵役時,也因為帶手機(沒有照相功能,我也沒帶記憶體)進營區,被罰在大屯山衛
哨站旁割草6日(罰勤6日),不得下山回營,不得休假(我在割草時還發現一隻被我砍成
兩段的眼鏡蛇,我如果被咬一口,看也是沒救了)。當時有沒有其他士兵也帶手機,然後
沒被罰?當然有!但是我犯了規,理應受罰。

為何我帶沒有照相功能的行動電話入營,沒有被記一至兩支申誡?持此論點者,是否故意
裝不懂?人人皆知義務役和志願役的處罰方法是不一樣的。舉例來說:酒駕者(未肇事)
,一律退伍。這僅適用志願役,因為這會危及其退休金,可能導致數十年的青春東流。但是如果適用在義務役,可能每天都有酒駕的阿兵哥吧(想要被直接律令退伍)!義務役怎
麼有可能會擔心申誡?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罰勤、禁假或關禁閉。

為何我沒被關禁閉?使為我被捉到時一句話也沒說,就說我認罪,我該罰(大聲嚷嚷著,
別人也有帶,為什麼只有我被罰的人,其荒謬程度,就像酒駕被抓的人說,那麼多人酒駕
沒被抓,為什麼只有我一人被抓)。如果我如洪仲丘般,「撕掉體檢表,再嗆護士及排長
」(時報週刊1848期,719日報導)。我想我的六天也是在禁閉室中(甚至不止,大家
可以查一下《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公然侮辱上官」罪)。如果我的士兵這樣對我這樣
說,我也會想盡辦法把他關進禁閉室(老實說,我甚至認為關禁閉之前要體檢是一個很可
笑的事,如果體能不行就可以躲避這種處罰的話,難不成關禁閉只能關體能好的人嗎?)
因為,此風不可長,長此以往,現在十一個月的役期,士兵下部隊半年就是快退伍了,人
人倚老賣老,那軍隊還需要存在嗎?

(或許有人會說,軍隊不需要存在,那麼幾個月前,廣大興案發生時,大家嚷嚷著要打仗
,你們以為上戰場的沒有像洪仲丘的義務役士兵?)


 

再說入禁閉室後的過程。


如果詳看洪仲丘的體能操練的項目,我想不少服兩年兵役的人會覺得這樣還好(這只是當
年入伍第一年,老兵訓練新兵的基本菜單)。對於禁閉室的戒護士而言,他們才不會管你
進來是什麼樣的原因,或是你還幾天退伍,反正就是一視同仁(如果不一視同仁的話,又
有一堆人大喊某人有後臺,所以操練比較輕鬆之類的),做他們工作上該做的事,照表操
課。有些戒護士要求比較低,有些要求比較高(我完全能想像熱愛健身的戒護士一定要求
高)。這些戒護士的醫學常識中(完全說不到知識),一定沒有「橫紋肌溶解」這個辭彙
,更不可能了解其中的基轉;只知道預防中暑,然後中暑就是喝水。他們怎麼可能會知道
一旦併發橫紋肌溶解症狀,是不可以灌水的。

當然,洪仲丘求救或是做不動體能時,為何戒護士還要強迫他做下去?這一點,我想對戒
護士而言是很無奈的,因為他們每天都要面對一堆「裝」成快做體能做死的士兵,要他們
清楚地分辨真偽,難度頗高。而且他們也應該會以為,大不了就中暑,休息一下就好了。
試問,在洪仲丘案之前,誰知道中暑加上肌橫紋溶解的綜合真的可以致死呢?


再說到洪仲丘致死原因。


「集體虐殺」這個詞真的太沉重。這包含了三個概念:一、「集體」,二、「虐」,三、
「殺」(我好像在說廢話)。但是這需要很仔細的分析。「集體」代表有一群人的共謀;
「虐」代表有非法律允許的處罰;「殺」代表有謀殺意圖。換句話說,有一群人共謀,要
以非法律允許的處罰行為,謀殺洪仲丘。這件事的可能性難道高嗎?

為了要證明「集體虐殺」所以一堆陰謀論就出現了,例如:洪仲丘知道了不該知道的事,
所以被滅口。這種陰謀論不知道是頭腦有問題,還是故意裝不懂。殺人滅口需要如此大費
週張嗎?送去醫院體檢,再借另一旅的禁閉室,再授意給另一旅的戒護士,把人弄死。最
好的方法,當然是在自己的連上,製造意外死亡,例如:歡送退伍,喝醉墜樓車禍之類的
。有必要讓軍醫院,另一旅的人都知道這件事嗎?而且為何249旅的戒護士(不是542旅的
直屬部下)會聽542旅的某位軍士官的命令,把洪仲丘操死?這要塞多少紅包才可以說服
戒護士冒著被如此風險做這件事?一兩個旅的貪污不法所得,有可能可以打通所有關節嗎

或許會說:一定是249旅和542旅合謀貪污,規模太大,所以才有可能讓戒護士弄死洪仲丘
。且不論數以千億記的拉法葉案也只能請職業殺手殺害尹清楓一人,要買通另一旅的所有
戒護士和上級軍士官不知道要花費多少錢。只要想想,貪污的必要條件是涉及人員越少越
好,要搞到兩個旅共謀的可能性真的很低,哪一件軍中弊案是可以從旅長(少將)一路連
結到中士戒護士(中士只比義務役下士洪仲丘官大一點點,實在是志願役中最小的人物)

這種陰謀論,我沒有完全否定其可能性,但是我評估,可能性真的很低。
在此必須要先澄清一事,「中暑」與「橫紋肌溶解症狀」的成因沒有直接關係。洪仲丘「
中暑」的原因就是一方面夏日溫度極高,另一方面大量操練,使得體溫迅速上升;其「橫
紋肌溶解症狀」是因為過度操練和溫度一點關係也沒有(我有一位家人,可以在有冷氣的
健身房中,自己操練過度併發「橫紋肌溶解症狀」)。洪仲丘的死,就是因為「中暑」併
發「橫紋肌溶解症狀」(其致死的病理原因,下面會有更精確的分析)。

因此,如果照表操課的話,這叫「虐」嗎?當然不是!照表操課有「殺」洪仲丘的殺意嗎
?當然沒有。多少人被關禁閉,都安然退伍?如果洪仲丘倒下後,戒護士以為只是中暑,
所以大量灌水,而不知併發橫紋肌溶解症狀,因此大量灌水變成施救不當,這叫「虐/
殺」嗎?當然不是。倒下後30分鐘再叫救護車,有沒有延遲救護時間?當然有。但是這也
不難想像,一群沒經驗的戒護士加上醫官(很有可能不是醫學院畢業生,就算是醫學院畢
業生,也不一定知道怎麼處理中暑案件,加上他們很可能看過無數裝死的士兵)完全不知
道怎麼處理,想著先看看情況,再叫救護車。難道這樣就叫「集體」的共謀嗎?當然不是


再說到施救過程。


柯文哲已經確認死因是中暑(總不成有人懷疑柯文哲收了國防部的錢吧?),他也感嘆道
:人到了三總已經體溫44度,誰也救不回來。三總的中暑救治中心,只見過41/42度,連
43度都沒見過,怎麼去救44度?所以,不是毆打致死,也不是蓄意用灌水把洪仲丘灌死,
而是為了救他,所以灌水,沒想到因為橫紋肌溶解症,使得血管開始滲漏體液,而使灌入
的水份無法使身體降溫,所以只好裝上葉克膜,死馬當活馬醫,輸入12,000CC的血液,一
面輸入,洪仲丘體內一面滲出(所以造成體內瘀血,看來似乎被毆打成傷)。但是終歸無效(這就是柯文哲所說的「毀屍」的意思,因為洪仲丘的身體中已經有太多的體液滲出,
這麼多的體液讓法醫不可能檢驗是否有其他致死原因,所以不是戒護士「毀屍」,而是三
總裝上葉克膜「毀屍」)。

老實說,這就是醫療資源的浪費和折磨病人,我不敢想像當時輸血時,洪仲丘受了多大的
痛苦。而洪家家屬做了正確的決定,他們不想讓洪仲丘繼續受苦,所以決定拔管,放棄急
救。但是三總也做了正確的決定!因為這種浪費醫療資源和折磨病人的方式,讓他們免於
被群眾指責。

指責不了三總,於是開始指責天成醫院(請注意,柯文哲已經說了沒有施救方面的問題)
,一句:「好像沒人把這條生命當命看」。逼得天成醫院出面澄清,他們做了一系列的檢
查後,決定無法施救,所以建議轉院。於是又開始指責,為什麼押車軍士官沒人和醫生說
是中暑?導致無謂醫檢,浪費黃金搶救時間。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說,我猜想,如果說了
,天成醫院還是會做檢查;但是如果沒說,我也一點都不驚訝,試想,如果某人說是中暑
,然後醫院用中暑方法施救,最後不是中暑,所以病人死亡。請問,說出中暑兩個字的人
,要負上多大責任?以現在群眾的情緒,可能又是多一個被指責的受害者(臆測他收了某
人多少錢,引導醫院往錯誤的方向施救)。

我同意害怕背責任的心態,可能延誤救治洪仲丘的時間,但是臺灣社會誰有勇氣負責任?
(我也很懦弱地拖到今日才把文章寫出來!)

以上處理完洪仲丘個人的案例。以下開始新一部份的論述。先處理關於洪仲丘死亡一事,
誰該負責任的問題

到底誰該負責任?從四方面分析:一、「政治責任」,二、「集體」,三「虐殺」,及四
、「湮滅證據」。

要負「政治責任」的人,說明白了,就是真的事不關己的5位。從小到大排起,六軍團司
令、陸軍總司令、參謀總長、國防部長和三軍統帥中華民國總統(當然,群眾對於這5
之中,誰要負直接/間接政治責任,誰要負法律責任,一定有不同的意見)。

有趣的是,六軍團司令和參謀總長似乎沒有公開道歉。由陸軍總司令向全國人民道歉,說
:我個人負上最大以及完全的責任(然後參謀總長的位子也飛了)。國防部長也向全國道
歉,並辭職下臺。三軍統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數次向全國人民道歉。最可笑的是,民意
調查中,認為國防部長該負責的人,比認為總統應該負責的人,居然來的少。雖然我不認
為國防部長或總統該對此事負責,但是在軍令系統來看,國防部長當然比總統更應對此事
負責。

當然再怎麼道歉,人都不會復活。但是這樣夠不夠?這三個人要不要為洪仲丘案負上法律
責任?我想絕對不要(但是要負上程度不等的間接政治責任),所以軍檢署沒有起訴這些
人。但是軍隊問題積重難返,這三個人有沒有政治責任?當然有!但是這絕對不是這三個
人一手造成的。而且這些問題也不可能由這三個人就可以解決(軍隊腐敗的問題從蔣介石
在大陸時就很嚴重,以蔣威權之重,都束手無策,憲政體制下的軍政首長,怎麼有可能在
其任內完成改革?)。

二論負「集體」責任。這要找出是哪些人共謀把洪仲丘送入禁閉室。分兩層級:「旅」和
「連」(洪仲丘屬於542旅部連,也就是旅長的直屬旅,中間沒有營長管轄,旅部連在理
論上是該旅中最精銳的部隊),原則上以「依照職務妨礙自由」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
以外之懲罰」起訴,起訴對象包括正副旅長、正副連長,連級幹部共六人。

現在軍檢署起訴最高層級是洪仲丘的直屬上司542旅長沈威志,被起訴「依照職務妨礙自
由」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如果送禁閉室就是「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
外之懲罰」,那麼國軍要被起訴的對象,可能會幾千人吧!再說到「依照職務妨礙自由」
罪,如果他只是因為批准洪仲丘的禁閉案,再加上不理洪仲丘的求救簡訊,就是「妨礙自
由」。提出如此控訴的軍事檢察官,不會被沈威志的委任律師在法庭上打到體無完膚嗎?

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他涉嫌加速體檢報告出產過程。如此行為被起訴「妨礙自由」。很
公平地說,洪仲丘和旅長沈威士或副旅長何江忠之間,不大可能會有任何私人恩怨(軍階
差異太大),所以公報私仇的可能性也很低。換句話說,他是一個很有效率的執行者,可
能性格很衝動(所以說出洪仲丘不關禁閉,就你關禁閉之類的話),沒有做到兼聽則明(
但是看看群眾的反應,他們又何嘗兼聽則明)呢?但是洪仲丘帶照相手機和USB記憶體入
營區是實,犯錯後態度不佳也似乎是實,如果為了嚴肅軍紀,殺雞儆猴,而有如此作為,
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大錯(千萬別忘了,紐承澤事件發生不久,可能軍隊正在全力防止營區
相片外流,而且旅部連的軍紀應該是該旅中最嚴整的地方)。

542旅部連連長徐信正被起訴的法條和旅長沈威志一樣,也是「依照職務妨礙自由」和「
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其荒繆之處也和沈威志一樣,但是唯一不同之處就是,他必定認得洪仲丘,就可能有一些私人恩怨。但是就算有一點公報私仇的意味,就能以
「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起訴嗎(我個人覺得「依照職務妨礙自由」是有可能
成立的)?

542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可能是這一波被起訴者中,最倒楣的人。他今年6月才至該連任副
連長,馬上遇到屆退義務役士官攜帶照相手機和USB記憶體入營之事,他可能有一些新官
上任三把火的衝動,想要樹立威信的欲望,所以對該連士兵說出:「如果可以關30天,我
不會只關他15天;如果可以關14天,我不會只關他7天;我會用最重最重的懲處處罰他。
」但是這種為了嚴肅軍紀的話語,在我聽來,一點也不奇怪(事實上,洪仲丘也只被關7
天)。

542旅部連士官陳以人和范佐憲,現在是千夫所指,似乎是把洪仲丘送入禁閉室的幕後黑
手,又說范佐憲買名車重車,喝花酒,又說放高利貸,投資色情��
 

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

我比"阿扁們".....還關心阿扁.....

 
 
泌尿系統問題.......陳水扁清晨5點送中榮檢查......
 
扁家現在肯定很嘔很幹!

怎麼瞬沒人鳥他了呢?!

哈哈哈哈哈哈!

這就是現實,這就是政治!

你們那些"阿扁們"

這回都貓到哪兒去了?

主子漏尿這麼大的事兒!

怎麼沒人出來放個嚮屁來關心呢?

建議致中再來捅個花邊新聞,讓扁家再次成為新聞焦點,

以解父之憂.....這才是孝順的好兒子嘛......百善孝為先嘛.....

 

你們這些忠心耿耿的"阿扁們"...綠營們.....

是不是覺得扁家沒有政治利用價值了?

還是人力財力都去搞聲援洪案了?

反正你們就是眼睜睜.....

看著自個兒主子扁皇死了乾淨就是了嘛.....

2013年8月5日 星期一

蠢得可以,笨到極點的國防部.......

做父母/大人的都有過類似經驗,
就是送禮物給孩子,
孩子理都不想理,看都不想看,
純粹是家長/大人買給自己爽的!
用自以為孩子會喜歡的角度,
將自己的一廂情願推出去...
這種盲點,這種錯誤,

放諸於社會,政治層面都一樣...
 
 


國防部頒旌狀,勳章...
  結果被洪家打槍,自取其辱!
  你國防部根本不知道問題所在,
就像家長/大人,不去問孩子要什麼,
  而是自己認為給這送這,
  孩子肯定很愛,很喜歡!
  真是蠢得可笑!可悲!可惡!

2013年8月4日 星期日

在國外,老實說,83凱道25萬人....這則新聞,國外根本沒人鳥......

 
 
我人在國外,

老實說,83凱道25萬人....這則新聞,國外根本沒人鳥,

篇幅極小,比我這兒情色按摩廣告還小!

綠營想弄臭搞大,想弄到全球皆知,

放他媽的驢屁!

自我感覺良好!一群井底之蛙,

格局小,視野低,

在台灣好像很跩,把政府人民當猴耍,俎上肉,

可到其他地方,不過就丁點兒大的屁!

國外報導這事,

其新聞價....值充其量不過那種....

早報有,到了當天晚報就沒有了的新聞啦!

 
 
    我剛看到有位黑人拿報紙抓狗屎,

這則新聞剛好被狗大便遮住!

還好照片不是刊載洪慈庸的口罩臉,

哈哈哈!那這可真的吃大便了!

外媒也會跟我一樣被肉搜公譙喔!

 

我只想告訴大家,

別被綠營嚇到了!也別自己嚇自己,

憑綠營這點道行,只能島內唬唬人,

離開台灣方圓外,沒當你是個角兒!

獻給笑罵軍校生是肉雞仔的傢伙!

有圖有真相!

剛跑完兩小時的每日必操課程!

總時間: 120分鐘

4.66mi + 4.67mi = 9.33mi =15km

(標準400m操場跑道38)

熱量消耗: 1247

我被網軍肉搜時,

笑罵們軍校生體能差,是肉雞仔!




我告訴你這些人,雖我唸過軍校,
    
    可現我維持每週七天,

    三天各跑15000公尺,

三天各跑1萬公尺,

一日公休,

 
你那些笑罵軍校生的傢伙

    能做到跟我一樣照表操課,

再來開口閉口笑罵軍校生,

 
否則不是我說你沒卵蛋,

而是你證明自己沒卵蛋!

2013年8月3日 星期六

軍方.....不是人民看不起你,而是你自己不面對自己!......

軍方何必自取其辱自討沒趣?
一紙旌忠狀,ㄧ枚勳章,
洪家要的才不是這些,
想要旌忠狀,印表機列印即可,
要枚勳章更容易,中華路上買,
500元有找,去eBay標也行!
 
在目前的民眾心中,
你軍方根本是個屁,
沒地位,沒尊嚴,沒建樹,
軍方要檢討的是自己,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而不是依照慣例的方式.....
出旌忠狀,勳章,摸頭.....
 
不是人民看不起你,
而是你自己不願/不敢面對自己!